1、漳州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、科技、文化、体育、学术等活动
2、漳州居民前往台湾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
3、其他应邀前往台湾
1. 填写完整的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一份,申请表上所贴相片要加盖组团单位公章;
2. 符合办理证照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三张(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);
3. 交验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;
4.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“赴台批件”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及省台办“赴台批件”证明;、
5. 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设区市公安机关管辖的,也可以向工作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,需提交工作证明、暂住证;
6. 申请人有效的《入台许可证》;
7. 已持有效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的,提交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。
网上预约
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:http://crj.fjgat.gov.cn:9080/ELSNetAccept/
现场办理流程
受理 → 审核 → 审批签发 → 制证 → 发证
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办理时限
1. 申请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及签注的,15个工作日;
2. 再次申请签注的,10个工作日;
3. 应邀赴台的,5个工作日。
办理费用
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30元/本,签注、加注、延期20元/项次,一年多次有效签注100元/枚。